周培源基金会党建学习小组活动规范(草)
日期:2026-07-06 11:45:13 作者:
为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社团组织党建工作的精神,加强周培源基金会的党建工作,充分发挥基金会理监事、特聘顾问、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职责作用,加强有关理论学习,强化思想政治引领,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、法纪及廉政教育,积极、支持基金会自身建设发展及有效运行管理,规范开展党建工作活动,特制定党建学习小组活动规范。
第一条 主要任务。
1.组织参加上级党组织、社中央机关党支部及机关组织的相关学习教育活动,参照中央党员主题教育活动开展相关学习教育;
2.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、传达重要文件、学习先进事迹等活动,组织开展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教育;
3.结合基金会管理运行实际情况,强化职责意识,凡党员应积极参与、有力支持科学管理和决策;所有成员须加强遵纪守法、廉洁奉公意识、强化自我约束,助力基金会合法合规运行的自我监督;
4.不断提升成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,增强廉洁自律、奉公守法、循章合规意识,增强有效履职素质和水平。
第二条 组成人员。
理事长办公会议成员中的中共党员,基金会监事,秘书长办公会议成员,秘书处办公室工作人员。
第三条 组织形式。
1.建立“基金会党建学习小组”微信群,学习小组成员全员入群。利用好线上资源,即时推送上级党组织的党建学习资料,及时传达机关党支部的有关活动及上级指示精神;
2.每月至少组织1次线下集中学习。除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、学习政策文件,还要充分结合工作实际,积极开展讨论,拟写发言提纲(发言稿),深入交流学习体会、个人感悟;
3.学习小组成员中的全体党员关注“共产党员网”“学习强国”等平台,自觉加强线上学习;
4.线下学习要做好会议记录、收集发言稿存档;线上学习,有发言要求时要积极在线上留言,学习过程截图存档;发言不限时长与字数,以真情实感、结合实际、言之有物、真知灼见为准;
5.凡主题教育活动相关,宜参照党员组织生活会程序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(非党员身份工作人员,以工作标准进行反思互评),提升教育的严肃性和实践性。